Friday, January 14, 2011

沒有放棄...

8/13/2009 9:24:53 PM
這幾天被人追殺。問﹐雖然知道妳這個人耐心恆心加起來離半斤還差了八兩﹐但也不至於無藥可救到只寫三篇就此懸筆避世吧﹖﹗
 
欸﹐其實我也很無奈啊。想想看﹐一個疲於奮戰那些朱羅記公園內富棍惡獸的人﹐哪有心力來詩情畫意呢﹖
 
每天清早﹐當我踩著可以一腳送人歸西的高跟鞋﹐拖著裹著西裝裙﹐華麗上衣的肉身招搖過市於這一棟又一棟高得荒謬的摩天大樓間﹐我都會仰首膜拜。 並不是被眼前的奢華俘虜了﹐我只是在尋找﹐尋找在這一塊又一塊冰冷無魂的銅牆鐵壁的縫隙中﹐那或許﹐或許被俗世遺落的最後一抹溫柔。
 
只可惜﹐小女子不才。不但至今一無所獲﹐扭了脖子﹐也就來把自己給賠上了。上班十小時﹐耳邊主管同事們扯著嗓子合唱一曲永不間歇的 money money 山歌﹔開會挺直腰背洗耳恭聽大頭目們說﹐“那個資產兩百萬的客戶﹐把他甩了吧。才那麼點錢﹐不值得。”我嘆。那個...被甩應該不太好受吧﹖他是男生嗎﹖ 年齡35歲以下吧﹖那...我可不可以要他的電話﹖
 
所以﹐一個在星期一至五必須畢恭畢敬雙手為華爾街奉上靈魂的人﹐手中的筆﹐除了“$$$”﹐是絕不會屈服於李白杜甫的。那麼﹐就情大家再耐心的等等。待我贖回靈魂之日﹐便是我重新執筆之時。
 
 
P.S. 今天午後﹐回到辦公室﹐同事說﹐T 來看你了。我跳。什麼﹖﹗太誇張了吧﹖﹗ 你確定是 T 嗎﹖T耶﹖﹖﹗﹗﹗他可是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耶﹗﹗﹗竟然會為了我這個小到淹沒在人群的小嘍囉﹐跋山涉水的到我的辦公室來看我嗎﹖﹗我何德何能 ﹖真是祖上積德﹐三生有幸﹐下輩子做豬做馬﹐必定以身相許 (不過....這個還得徵得他老人家的同意啦...據我所知﹐我的這種報恩方式﹐並不是每個正常男人都願意承受的...)。實在實在是太感恩了﹗
 
可是喔﹐我竟然因為過於留戀馬桶﹐在洗手間左磨蹭右磨蹭﹐就這麼硬生生的把他給錯過了﹗﹗﹗﹗﹗﹗﹗﹗ 老天啊﹐宰了我吧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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